文件“跑起來” 政策“早落地”
“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部長沒意見、處長畫圈圈”,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嚴厲批評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運轉流程繁冗、拖沓,要求進一步簡化流程,加快簡政放權進程。4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文件,須在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印發,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調的,須在10個工作日內印發。
“通知對文件會簽時間過長,修改、審核、報批環節工作效率低,對文件是否落實到位缺乏經常性督促檢查等問題提出了有針對性的規范。”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提升政府行政效率、轉變政府職能,使國務院出臺的政策能夠盡快落地,盡早發揮作用。
通知明確要求,文件牽頭起草部門須在會議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修改、會簽后的文件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承辦秘書局要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和跟蹤審批。在文件會簽方面,通知規定部門間會簽須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調的,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部門未按時限會簽的,視為無不同意見。同時,通知還規定,文件印發當日就要在中國政府網或有關政府網站上予以公開。
此外,通知還對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督查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定有關部門和國辦秘書局要對國務院常務會議紀要明確的決定事項和國務院領導同志的交辦事項建立臺賬、跟蹤督辦、逐一落實,并及時組織專項督查,確保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將是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
“通知雖然規定了嚴格時限,但文件起草、征求意見、審核、校對、印制等行政程序并沒有刪減。這實際上是國務院對自身行政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該負責人說,通知征詢了87個部門以及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意見,在起草階段就同步進行合法性審查、校對等工作,最終僅用5個工作日就將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變成了正式印發的國辦文件,“這彰顯了國務院對自我革命的堅定決心,也有利于推動各項政策盡快落實到位。”(記者 彭波)
